一.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適用對象:
- 本計畫適用對象為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初次尋職青年,
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90日以上者。 - 「初次尋職」是指參加本計畫前,未曾參加就業保險、
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下併稱各項社會保險)者。但有下 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限制:
(1) 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之月投保薪資,
(2) 在學期間曾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 第1點所稱「未就業連續期間」,依下列規定計算:
(1) 以未有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紀錄之日起算。
(2) 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3) 在學及服役期間,不予計入。
(4)未就業期間曾參加政府短期就業促進措施或各項社會保險未逾
二.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
補助方式:
1.獎勵勞工就業
一般身分:每月6,000元
中高齡等特定對象:每月10,000元
最長發給12個月。
工作地點位處花東、離島或偏遠地區,獎勵金每月再加碼3,000
中高齡等特定對象勞工從事部分工時工作,每月薪資符合規定,
2、鼓勵雇主僱用:
「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工作崗位訓練,補助企業每人每月1.2萬元
「先訓後僱」方式辦訓,補助雇主訓練費用每年最高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