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事由:
為建立學生正確信用觀念,請貴校於學生畢業離校前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案,請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臺灣銀行107年5月25日銀債管乙字第10700027661號函辦理。二、請貴校於學生畢業離校前,向其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俾使學生屆期依約還款,
以建立學生積極管理就學貸款之態度與能力;另學生如有還款困難,可善用緩繳貸款本金及延長償還貸款期限等協助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並減少逾期放款及呆帳之發生。惠請轉知畢業班之就學貸款學生屆期依約還款,相關協助措施詳見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