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同學好: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為鼓勵視覺藝術創作進行國際交流,現正辦理 115年下半年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補助 受理申請作業 。若您符合相關資格並計畫於今年下半年赴國外進行藝文交流,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
以下為本次補助申請的重點摘要:
🎨 補助對象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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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 設址或設籍於 臺中市 之團體或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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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條件: 以受邀參與國外政府機關、國際藝文組織、美術館或博物館辦理之視覺藝術活動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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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類型: 應邀參展(個展或聯展)、應邀駐村(館)創作或擔任策展人 。
📅 重要時程與交流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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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請期間: 115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20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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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交流區間: 受理 115 年 7 月至 12 月 辦理之國際交流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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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 將依審查結果辦理 。
📝 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準備以下資料,逕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並於信封註明「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補助申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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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之 申請書及計畫書 7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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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 。
🔗 相關資源下載
申請表件及作業要點請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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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路徑: 藝文主題 ⮕ 視覺 ⮕ 視覺藝術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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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網址: 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104994/Lpsimplelist 。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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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約僱人員徐靖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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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04-22289111 分機 25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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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chii0925@taichun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