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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第22屆磺溪美展」開始徵件,最高獎金20萬元喔!

  • 比賽介紹:
    磺溪美展為全國性之美術競賽及交流活動,目的是提供藝術創作者一個交流切磋及欣賞之平台,歡迎全國優秀的藝術創作者踴躍參與。
  • 比賽資訊:
    一、
    參賽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
    () 參賽作品為民國 108 年以後(含民國 108 年)之個人創作,不曾參加 任何競賽(社團內部比賽及學校除外)得獎之作品。參加本展覽及他種 競賽並同時獲獎者(含入選),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 參賽作品為抄襲、重作、臨摹或請名師修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 違反簡章規定者,如經舉發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資格,且三 年內不得參賽。
    () 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送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 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 「磺溪新人獎」凡出生地為彰化縣或設籍彰化縣 5 年以上者,首度參 加本屆磺溪美展且作品獲入選以上。
    二、報名方式
    初審:收件日期 110 年 3 月 29 日至 4 月 12 日(週一)止,郵戳為憑。
    1、 紙本報名:參賽者應以正楷書寫,並詳實填妥徵件報名表、徵件送件表一、二[送件表二請貼附作品照(圖)片]等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50074 彰化市卦山路 3 號/彰化縣文化局視覺表演科收」信封請註明參賽類別,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 線上報名:https://fam.bocach.gov.tw/hsungsi/index.asp 填寫報名資料。
    (請參賽者將線上報名之序號請填寫於送件表(一),參賽作品照(圖)片請粘貼於送件表(二),連同送件表(一),以紙本掛號方式郵寄「50074 彰化市卦山路 3 號/彰化縣文化局視覺表演科收」信封請註明參賽類別。
    三、獎項資訊:請見活動網站
    (一)磺溪獎:各類 1 名,頒發典藏費新台幣 20 萬元整(含稅)、獎座乙座、獎狀、專輯 5 冊。
    (二)優選獎:各類 1 至 4 名(總數不逾 22 名),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含稅),獎狀 1 紙及專輯 1 冊。
    (三)磺溪新人獎:計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含稅)、獎狀乙紙及專輯 1 冊。
    (四)入選獎:各類擇優錄取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及專輯 1 冊。
    (五)全興獎:由各類獲入選獎以上得獎作品(不含磺溪獎)遴選出 1 名(惟該獎項須經獲獎人同意),由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頒發典藏費新台幣 15 萬元整(含稅)、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及專輯 5 冊。
    (六)以上各獎項,經評審決定如未達水準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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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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