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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

  • 比賽介紹:
    推動國軍文藝運動及軍民藝文交流,期透過作品甄選與推廣,使國人認識國防,進而支持國防。
  • 比賽資訊:
    一、甄選對象:
    (一)國軍組:
    1.國軍現役官、士、兵及各軍事院校學(員)生。
    2.國防部所屬各單位文職、聘雇人員、軍事訓練役及替代役男。
    3.教育部所屬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軍訓教官。
    4.現役軍人之配偶及尚在撫卹中之國軍遺族。
    5.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退伍日期起8年內始可參加,其餘人員請報名參加「社會組」甄選)。
    (二)社會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社會人士、國內高中、職(含)以上學校學生。
    二、甄選類別
    1.美術類:國畫、書法、西畫、漫畫、攝影等5項。
    2.文字類:報導文學、短篇小說、短片劇本等3項。
    3.音樂類:軍事歌曲、勵志歌曲等2項。
    4.多媒體類:微電影、形象廣告、軍事新聞報導等3項。
    5.設計類:文創品設計、軍事模型設計項等2項(不分組別)。
    三、報名方式:
    1.國軍組:除軍訓教官外,由各一級單位統一造冊報名(作品清冊及編號表如附件2、3),並向指定受理單位送件(含清冊、第 2 頁,共 19 頁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電子檔光碟乙片),部外單位軍職人員配偶,由所隸單位完成相關資格審查後統一報名。
    2.社會組:逕自向指定受理單位送件(含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電子檔光碟乙片),各指定受理單位收件後,統一造冊送交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及青年日報社(作品清冊及編號表如附件4、5)。
    3.每人參加項目不得超過2項,各項以1件為限,參加甄選之作品,須填註申請表1份(如附件6-8),連同作品送審,並浮貼1吋半身照片1張,凡填寫不完整者,不受理報名。
    4.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國防部運用得獎作品效益,參賽者均須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9),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
    5.軍訓教官列屬國軍組,惟報名方式比照社會組,並由各區承辦人協助分類。
    四、獎項資訊:請見活動網站
    (一)獎勵區分:各項評選金像獎、銀像獎、銅像獎各1名、優選各3名,獎勵如下:
    1.金像獎:頒發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2.銀像獎:頒發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3.銅像獎:頒發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4.優 選:頒發獎金新臺幣1萬元、證書乙紙。
    (二)表揚方式:11月下旬於國防部辦理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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