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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軍訓室】111年暑假機車托運及搭乘公車活動說明

111年度暑假補助學生機車拖運活動說明

壹、申請對象:本校大學、五專部、碩、博班同學(不含一年級新生)〈外、離島不補助〉

貳、機車托運限制期間:自111年5月17日起(遠距離教學日起)至111年9月04日止(暑假結束日),(此期間以外,恕不給于補助)

參、申請送件日期:111年9月05日0800時起至111年9月16日1600時止(因要填寫申請資料,請同學親自送件)

肆、補助金額:

虎尾宜蘭、花蓮、台東地區:單次700元

虎尾新竹、桃園、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地區:

單次600元

虎尾彰化縣、台中市、苗栗縣地區:單次400元

虎尾南投縣:單次400元

虎尾嘉義縣〈市〉:單次200元

虎尾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單次500元

伍、檢附證明:

  • 機車拖運單正本〈需家長簽章〉若是影本請託運行簽章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也需家長簽章,說明同第九點
  • 托運單上的托運費用要寫清楚,若運費低於補助標準,則以實際託運費用申請補助
  • 郵局存簿影本〈需為本人所有,不扣手續費〉其他金融機構存簿影本(請註記銀行代碼3碼、銀行分行4碼合計7碼,轉帳手續費由補助金額內直接扣除)
  • 學生證正面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託運地點異動若你的託運地點與身分證背面住址不一樣的話,但也是你父母親所有的房子,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並請父母親於戶口名簿簽章。
  • 託運地點異動你的戶籍地在外離島,但你的父母親在台灣有買屋,戶口名簿也登錄清楚,也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並請父母親於戶口名簿簽章。
  • 暑假期間實習:你的系所排定你去公司行號實習而將機車托運到實習地,請系所出具實習證明並蓋系所原戳章
  •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此款項須併入當年度所得(所得類別:92其他所得)並於次年初寄發扣繳憑單予同學所填寫地址。
  • 家長在拖運單上簽名之意義:主要是讓家長了解學校為照顧同學之美意

   陸、服務教官及電話:王世宗、05-6315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