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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110-2學雜費減免申請自111年01月03日至111年01月26日止

110-2申辦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限日間部學生及研究生):

  1. E-CARE系統開放:110/12/27~111/01/26  17:00  務必先登錄及列印線上申請單,再行繳交紙本及相關證明(缺一不可!
  2. 紙本收件日期:111/01/03~111/01/26  學生及家長均須簽名或蓋章
  3. 收件地點、時間:
    • 親自繳交:學生活動中心1樓課外活動組
    • 掛號郵寄: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課外活動組(申請學雜費減免) 收
  4. 查詢收件狀況及審核進度: 請至 E-Care平台 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助學公告欄 查詢。
  5. 注意事項:
  • 各項減免證明須法定有效期間,故請提早向公所社會課申請辦理。若確實已提早向公所社會課申請仍無法依限備妥有效證明,得以110年度之證明影本先行至課外組申請備案(申請方式及時間均同上),待補證完成方可減免,由本組轉知出納組修改學費單。
  • 為避免影響註冊流程,須完成補證時間為111年02月08日(含)以前(可郵寄),未依期限事先備案者恕無法受理補證,請同學務必留意提早向相關單位申辦證明文件。
  • 建議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方便快速免費,不需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
  • 進修推廣部及進修學院學生請另依各學制辦公室公告辦理,在職或產碩研究生因假日上課因素,亦可繳交至進修推廣辦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 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課外組三號櫃檯陳先生或電洽05-631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