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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即日起開始申請囉!

(申請資格):

1.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請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個人存簿正面影本(非台銀、郵局帳戶,須扣30元手續費)等文件。

2.請於109年10月20日前,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萬助理員(洽詢電話:05-6315130)主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