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教育部辦理109學年赴俄羅斯研習俄國語文交換獎學金」

報名資格: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在校最近2年内俄語文任一學期成績75分以上或具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者。
(三)該期間可出國(推薦時,请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俄之可行性,包括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俄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情況與相關防疫管制措施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四)如獲獎,須同意具結保證於留俄期間不會非法打工、兼差或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不参與針對俄國政府之抗爭與政治活動,且不會做出嚴重影響我學生形象及與學生義務相悖之重大過失行為(如曠課、離開留學地未事先以書面告知並獲校方及駐組同意、未按時缴交作業及參加考試等)內容之聲明書。
(五)未曾領取本獎學金並經學校推薦之大專校院在校生。限定在校生,惟今年甫畢業者亦可報名。

報名應繳文件:下列文件請依序排列,1式4份,以燕尾夾裝訂成冊,勿使用其他裝訂方式。
(一)報名表。
(二)自傳、俄羅斯簡介及學習計畫書各乙篇(以英文或俄文撰寫),字数不限。
(三)個人經歴或傑出表現相關資料。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粘貼於報名表上)。
(五)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
(六)俄語文學期成績75分以上或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最近2年內)。

詳細資料請看附件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