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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補助說明】展翅飛翔‧弱勢學生培育計畫

107-2 【展翅飛翔.弱勢學生培育計畫】

有所修正,欲申請的同學請事先了解相關說明。

 
一、補助對象:
本校日間部四技、二技學生具以下資格之一者
      (一)  具有學雜費減免資格之學生,類別如下: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庭年所得220萬元以下)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5.原住民學生

      (二)  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補助之學生

 
二、收件時間:
       (一)   1-2月補助相關附件,請於3/5(二)以前申請完畢。
       (二)   3月起,當月欲申請之補助,相關附件請於當月最後一日以前繳交(最後一日如遇假日,請提前繳交)。

三、收件地點:行政大樓四樓/高教深耕辦公室 

四、表格下載:表格皆有更新,請至【展翅飛翔】網頁下載使用:https://reurl.cc/11x9p

五、各項補助說明

 

補助項目

說明

多元學習生活助學金

1. 參加無學分學習項目,每小時給予生活助學金300元(學習項目列表,請至網頁查詢)。

2. 當月時數請當月申請,不予累計。

特別補助方案

1. 每學期補助每系組2名經濟亟需幫助之弱勢學生為原則,每人每月核發最高10,000元補助金。惟該學期補
  助名額與額度視當年度計畫經費調整。

2. 獲此補助之學生,每月多元學習時數須達10小時,學習項目須達標2項。

3. 107-2各系組補助名單沿用107-1各系提繳之名單(連續兩個月未申請之學生,資格已取消)。

4. 108-1學期,請欲申請此方案資格之弱勢學生填寫申請表,向系上申請,申請通過者,資格僅限當學期,逢
    新學期學生需重新向系提出申請,作業時程另行公告。

5.  該月未辦理者,視同放棄該月補助金,時數不可申請多元學習生活助學金。

6.  如學期間無法達標學習條件,填寫資格放棄書後,方可申請「多元學習生活助學金」,惟資格放棄後該學期
    無法再申請此方案。

 

證照報考補助與獎勵

參與校內證照班或證照相關課程者,可申請「當年度」證照考試報名費與取得證照之獎勵金。

1. 證照報考補助:憑測驗收據正本及成績單影本或證照影本,申請考照報名費。

2. 證照獎勵:相當於丙級之證照,頒發1000元獎勵金;相當於乙級以上之證照頒發2,000元(證照核發標準列
    表,請至網頁查詢)。

3. 每學期不限申請張數,僅補助該年度之報名費與考取或核發之證照。

4. 107年未申請之證照報名費與證照獎勵,請於3月申請完畢,逾時不受理。

就業機會媒合獎勵

1. 鼓勵弱勢學生積極參與就業媒合,分發就業介紹卡,於完成面試或筆試後,請職缺公司於就業介紹卡註記 
   紀錄  (一家公司以一次為計)。

2. 就業介紹卡累積3張者核發1,500元獎勵金,依此類推,惟獎勵金每學期最高核發金額以3,000元為限。

職能與專業訓練報名補助

鼓勵弱勢學生參與校內外開設之專業訓練、職涯相關課程與研習活動等,於報名前提出申請,經各系審核同意後,由學務處核定報名費補助額度,請於該學期完成申請,不限申請次數。

同儕讀書會獎勵

1. 本校學生皆可參與,一組3人以上,成員須包含1名同儕輔導員與至少1名弱勢學生,每人以參加1組為限,並
    請各系老師擔任指導教師,學務處審核申請書後,讀書會便可成立。

2. 同儕輔導員由班上成績排名前15%(為原則)之同學擔任,由指導教師審核資格是否符合。

3. 不限討論時間與地點,每月須達16小時以上,即頒發弱勢學生每人2,000元獎勵金。

4. 由輔導員協助提交成果紀錄表,須含時間、地點、討論紀錄、影片或照片等活動佐證資料,核發工讀金以每月
    16小時為上限。

5. 「成果紀錄表」、「獎勵金簽領表」、「工讀時數結算表」請按月申請,該月未申請者,視同放棄該月補助金
  與工讀金(工讀時間紀錄須與讀書會活動時間吻合)。

成績進步獎勵

該學期參與本計畫者,學期成績較上學期進步者,核發進步獎勵金,惟核發標準與金額,視當年度經費調整。

◎備註:詳細辦法與申請方式,請查詢【展翅飛翔】網頁:https://reurl.cc/DA9VO